對多數馬來西亞人而言,國家現代化的意義,在於促使這些外來人口從事最低階的勞務工作,且多為危險、肮髒、卑賤的3D工作(dangerous, dirty, demeaning)。遭受辱駡是應該的,因為他們愚蠢與落後;所謂的剝削其實是節省,因為國家進步的一刻也不容停止。
然而“外籍勞工”一詞,其實是不包括來自西方國家的專業白領,主要指的是來自東南亞、斯裡蘭卡、孟加拉、中國等地的藍領勞工。歷史學家Ulrich Herbert說的好:“一個國家對待外勞的政策並不只是反映該國的經濟利益與自由民主的程度,這些政策往往還受到一些傳統所限制,那就是這些社會看待一般外國人的傳統。”
對於一個一味追求功利的社會,如果要談去汙名,談何容易?
翻閱國內平面媒體,“1.2萬女傭逃跑”、“不定時炸彈”、“潛藏在都市里的危機”或“外勞群集,安全堪憂”,盡是一些對於移駐勞工所呈現不友善的遣詞用字。移駐勞工的報導確實需要導回正軌,過度影射或是不必要的報導手法。移駐勞工也不該被塑造為特定的性別刻板印象,進而成為媒體片面報導下的犧牲者,何況並沒有任何整體數據證明犯罪率攀升與引進大量移駐勞工有直接關係。難道在這些人降陸之前,國內掠奪案就比較少?我們的色情行業就比較乏人問津?
媒體偏頗再現的還包括移駐勞工面對的階級、種族、宗教、勞資爭議、超時工作、變相工作、語言隔閡、缺乏司法信息、文化差異、空間壓迫、仲介費用過高、非人性化管理等問題。仔細推敲其中緣由,不難發現大部分的媒介再現,其實都可歸納為整體社會結構因素使然。
在缺乏工作權益保障下,雇主與仲介業者掌握了移駐勞工的生殺大權,面對的是空間與時間的雙重不人道壓迫,使得超時工作與無法休假成為常態。尤其從事家務勞作的移工,工作在容易遭受雇主性騷擾或性侵害,長時間下輕者患憂鬱症,重則精神疾病發作。如此惡劣環境,自然逼迫不少家務移工在還清仲介費後(甚至舉債還債),提早結束契約,進而發生所謂“外勞逃跑”的新聞議題。
隨著國內已婚婦女就業率的提高,雙薪家庭已成為我國主要家庭型態,家務勞動、托嬰、老人照顧,有賴各機構或他人來分擔。同樣的,政府將國家應負之老年照護責任也丟給了民間或私人機構,老年照護變得市場化且商品化,一般民眾負擔不起高額看護費轉而求助廉價人力(即家務移工者),於是使得仲介業者更具鑽研法律漏洞的機會,整個馬來西亞移工社群儼然成為活生生的人肉交易場。
就理想的社會福利狀態而言,政府應當透過家庭福利給付和服務的提供,保障其社會大眾的生活需求,從生到死無所不包,而非只鼓勵私人營利組織競相提供消費型的福利服務,而忘了社福基礎的責任其實就在政府身上。
更應檢討的是,何以我國工業政策是以“外包式”的方法來解決?過去幾十年高度強調經濟思維的發展模式下,譬如前途渺茫的2020先進工業國宏願,政府在國家內部上的治理是以一種“以殘補缺”的工業政策為主,大量任用外來移工成為整體工業發展的主軸,而不去仔細研究如何解決國內勞工市場就業問題。
吊詭的是,這種經濟上的急進政策不斷在亞洲各個國家上演,表面上是利用廉價勞力換取擠進全球市場的入門卷,其實不過是想在國際代工環節裡分一杯羹。
在現有中央政府的整體財務規畫中,我們看不見政府付出多少誠意投資在基礎研發上,人力資源的投入也是乏善可陳,浮誇不實的大型建設卻不斷地從全國各地浮現出來,我們難道只能不斷依靠巨型購物廣場賴以維生?究竟我們迫切需要的是大型基建還是國內就業市場的均勻發展?
經濟政策上一廂情願的結果導致弱勢者之間相殘的事情不斷發生,於是產生所謂“貧者更貧,富者更富”的情況,社會的貧富差距日益深化且對立。倘若政府無法提出具有遠景的經濟政策,此逐漸惡化的社會分歧現象將是國家邁向滅亡的最大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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